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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经过刑侦大队蹲守,在开发区一饭店附近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帅(男,31岁,泽州县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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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某帅因经济拮据,遂萌生盗窃念头。今年3月以来,先后窜至前进路、黄花街、景西路、中原街以及凤台街等地,随机拉拽路边停放的汽车车门,如车门未锁便钻入车内盗窃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累计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破案后,追回现金5100元、2部手机及香烟等部分赃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特点

发案时间:以晚上为主,多选择20时至凌晨2时。

发案地点:小区的隐蔽角落、乡镇的偏僻道路旁。

侵害对象:多为有明显财物存放的车辆。一些车主图方便将手机、皮包等存放在车内,殊不知,正是您存放的财物,吸引了犯罪嫌疑人的注意。

作案手段:随机拉拽路边停放的汽车车门

各位车主朋友们

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

离车后一定要随手锁门啊!

来 源 | 晋城城区公安 编辑 | 晋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