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直隶第四初级师范学堂始建于1910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建为“邢台学院”;2014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目前,学校形成师范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体的两大教育体系,设有20个二级学院(系部),5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9100余人。拥有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三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美术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七个省级“一流专业”(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表演、舞蹈学、生物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一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煤化工与分析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美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两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河北省当代中国民生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邢台学院研究基地)。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邢台学院;学校代码:1010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邢台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邢台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表演和戏剧影视文学等本科专业。

邢台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预设总计划表

省份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绘画

工艺美术

音乐学

舞蹈学

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

合计

备注

河北

75

70

65

35

20

75

70

50

15

475

表演校考,其他均为省统考(或校际联考)。

江苏

10

10

10

10

5

45

统考

山东

5

10

10

5

5

5

40

统考

湖南

10

10

10

5

35

统考

山西

5

10

10

5

10

10

5

55

统考

辽宁

10

10

20

统考

甘肃

5

5

10

统考

河南

10

5

5

5

25

统考

江西

10

5

5

5

5

10

40

统考

内蒙古

5

5

10

统考

广西

5

5

统考

四川

10

5

15

统考

安徽

5

5

统考

合计

120

110

110

50

30

120

120

80

40

780

注:以上为预设计划,最终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3、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1、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表演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60%+校考成绩40%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我校将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在邢台学院招生网公示录取名单。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四、校考专业测试

(一)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要求;我校不接受跨省、市、自治区学生报考;考生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校考成绩仅适用于河北省考生录取使用。

(二)收费标准

表演专业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120元/人。

(三)测试科目和分值

1.初试(视频形式)(200分)

(1)声乐50分(2)形体展示50分(3)台词100分

2.复试:(300分)

(1)台词150分(指定稿件)(2)表演150分(命题)

(四)合格证发放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2021年,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 4 倍。

表演专业考生可通过邢台学院招生网查询表演校考成绩并打印合格证,学校不再寄发。

艺术类专业相关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及各省级招办文件为准。

五、学费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人8000元/学年。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北大街88号

咨询电话:0319-3650800

招生网址:邢台学院招生网http://zsjy.x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