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发布《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某不当言论的回复》,该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您反映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的情况收悉,作为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调查情况: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隶属于南溪区民政局登记下的社会团体,该社会团体于2010年12月3日批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51150356971039XR。阮某通过会员单位代表选举产生,现任该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该协会主要开展物业管理的行业调研、行业协调、行业培训等服务,规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为,协助当地居民委员会组织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阮某发表不当言论后,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及经办同志于4月7日上午9点,对阮某进行约谈,阮某承认在物业工作群中发表不当言论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对发表不当言论的阮某在全区行业协会组织书面通报批评,并建议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对照《协会自治章程》依法按程序换届。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行政处罚、警告。

区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对协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存在不足,向广大市民深表歉意。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区内各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各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自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正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为民的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南溪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

特此回复

宜宾市南溪区民政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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