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男子张志军将女婿一家三口灭门,二审被改判为死缓,近日该案出现最新进展。被害人家属称,判决书中提到的受害人家属谅解是张志军女儿自行出具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正在依法认真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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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张志军与妻子为了照顾怀孕的女儿,与女儿张悦和女婿邹瑞共同生活,期间张悦和邹瑞多次闹离婚,但最后以撤诉告终。判决书显示,邹瑞父母于一月九日抵达邹瑞的出租屋,次日三人就孩子带养问题与岳父岳母进行沟通,当天张志军将三人全部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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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军曾供述称,邹瑞父母进屋抢孩子,自己劝告无果,邹瑞还将妻子头发按在沙发上,期间他掏刀警告,对方并未理会,他作案后给张悦打电话,张悦通知物业并报警。对于抢孩子的说法,被害人家属称,这是凶手单方面的说辞。同年十二月,张志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张志军虽具有自首等情节,但犯罪手段残忍,不足以从轻处罚。但二审判决书中,法院承认张志军有自首等情节,且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因此改判死缓。

死者对矛盾激化有责任。另有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张志军在行踪现场曾表示是我干的,我不会走,随后被警方控制。目前死者家属已向最高检递交抗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