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大连市民李女士反映,她临时停放在大连沙河口区西安路公寓4号楼附近的出租车,被楼上22层的公共走廊玻璃砸中,另一辆白色商务车天窗也被砸中,幸好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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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李女士来到她临时停放在西安路公寓4号楼附近的出租车,发现她车的前挡玻璃受损,车顶棚也被砸瘪,旁边还有另一辆白色商务车天窗也被砸中,“幸好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李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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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女士也搞不清造成该情况的原因,她选择了报警。刘女士称:“警察来了之后,按照今天的风向判定了一下,东西是从旁边西安路4号楼上掉下来的,再看该楼22层的玻璃没有了,于是,我便就赔偿一事与其物业经理进行协商,但是他答复我说不管。”

刘女士表示,她会和物业方面进行协商,如果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的话,那下一步就要立案了。对于此事,律师表示,业主把公共部分委托给物业来管理,如果物业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当由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