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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贾跃亭、杨丽杰等5名责任主体)》,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乐视网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告知了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法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证监会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以下五项违法事实。一,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法规,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违法行为。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时任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指挥、参与财务造假,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杨丽杰直接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

证监会决定,由于贾跃亭、杨丽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上述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刘弘、吴孟、贾跃民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对刘弘、吴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贾跃民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除了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还决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罚款5-40万元不等。

贾跃亭曾向证监会提出多个申辩意见,证监会均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