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前,突然暴发的新冠疫情,让原本打算在海南过春节的穆燕珍一家匆匆赶回了甘肃张掖市。在结束隔离后,她发现自家老宅被人推倒,成了一片废墟。尽管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穆燕珍至今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拆了她的房子,也不知向谁索赔。

2021年4月13日下午,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目前案件仍在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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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燕珍的房子被拆后残留的废物。受访者供图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未住人的两层老宅被拆

穆燕珍确认,她们一家人去海南过春节之前,老宅房子还在。

据穆燕珍回忆,2020年1月22日,她在春节前与家人一起从甘肃张掖出发,前往海南旅游,本想在三亚好好过个春节,但由于新冠疫情,一家人在大年初四紧急赶了回来,“回家后,我们就接到社区通知,要求在家隔离14天”。

让穆燕珍没有想到的是,在丈夫单位的福利房里居家隔离期满之后,大约2月15日,她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建议继续居家观察3到5天,于是她才在2月20日出去买菜,结果发现自己位于张掖市西环路上的二层老宅被人拆掉了,“应该是2月19日晚上拆的”。看到眼前的一片废墟,穆燕珍曾一度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反复对比周边坏境后,她才确定,眼前的废墟确实是自己的房子。

穆燕珍告诉澎湃新闻,她2017年9月之前一直与家人住在西环路的这栋二层老宅里,2017年6月前后,村干部曾通知要拆迁,到当年9月底时周边的房子基本就都拆掉了,“但那些房子都属于临时用地,我的房子是属于宅基地,跟他们土地性质不一样,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妥,我一直没搬”。

穆燕珍说,2017年9月以后,她的房子曾遭到破坏,致墙体破洞,卷闸门被毁。无奈之下,一家人搬到了其丈夫单位分配的福利房中居住。“担心房屋被拆,我们只能隔三差五回去看看。三年多就这么熬了过来,没想到有人趁着我们居家隔离时偷偷拆了我们的房子。”

警方立案,称仍在侦查中

房屋被拆后,穆燕珍称,她和家人曾询问过村干部、镇政府,但对方均表示不知情。无奈之下,他们向公安机关报警。据张掖市甘州区公安局2020年4月10日出具的一份《立案告知书》显示,穆燕珍被故意毁坏财务一案,该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

穆燕珍说,事发至今一年有余,始终无人出面与她商谈拆迁问题。此后,穆燕珍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房屋被毁一事。

甘州区新墩镇政府曾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书面回复称,2017年上半年,西关村二社城中村改造方案经过讨论、上报、获批后,截至2017年10月3日,除穆燕珍的房屋未拆除外,其余房屋全部拆除完毕。

新墩镇政府在上述回复中称,在拆迁过程中,因穆燕珍房屋与其他村民的房屋整体连在一起,导致其他村民在拆除墙体时造成穆燕珍楼房墙体出现漏洞,损坏卷闸门等情况,并表示2020年2月穆燕珍发现房屋不知被何人拆除,目前案件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进行查办,要求等待公安机关答复。

4月13日下午,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案件仍在侦查当中,未透露具体进展。

延伸阅读:

回乡祭祖发现房子被拆,“没多大事”背后有没有“事”?

事件爆出后,引发热议。4月9日晚,深圳龙华区官方通报称,目前公安部门正进行立案调查,4月8日,开发商委托的工程公司3名涉事人员已主动归案。对事发地大浪街道工作人员在接访时发表不当言论、应对媒体态度生硬、漠视群众财产安全的行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已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停职处理,正作进一步深入调查。

小品里说: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在这事上,当事人的境遇可以说是:扫墓一去一回,一处房子就没了。

趁人不在搞强拆,不打招呼就硬来,逼着屋主无家可归、只能栖身窝棚,也是挺绝的——说好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呢?屋主事后称,开发商事先连拆迁赔偿都没谈过,若果真如此,那拆迁人员堪称把“猖獗”二字写在了脸上。

漠视物权、说拆就拆,让人诧异。这事还发生在法治观念、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的深圳经济特区的街道,更是令人瞠目。无怪乎当地媒体对此不吝痛批。

好在,事件走向目前没有奔着“拆错了”或“临时工干的”的路数而去。当地官方通报中措辞严厉,披露了与此有关的具体企业,还明确已展开立案调查。接下来,3名投案者胆敢强拆两栋房子是出于什么原因,背后是否还连着幕后指使者,相信也终会揭晓。

耐人寻味的是,房屋周边明明有多个监控摄像头,可事发后,多个公共监控却“不约而同”地及时坏了,办案人员表示无法调取监控画面。

“摄像头坏了”的旧剧情上演新番,本就挺“玄乎”。可更玄乎的是多位基层单位人员的态度:这么“社会”的强拆,涉事街道信访办主任接访时却连着三个“没多大事”,在说出第一个“没多大事”遭质疑后,他还说,“没多大事,我找老蔡找那个拆房子的人给你赔钱行了吧,有多大的事”;该街道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在面对采访时,则一连三个“不知道”,称“拆也拆了”“这个(赔偿)我们来协调”。

▲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兄弟返乡祭祖房屋被拆”情况通报,3名涉事人员已主动投案。

合着强拆手续齐全、完全合法的房子不是违法?“赔钱”就能了事?难怪当地通报斥其“漠视群众财产安全”。只想对两位基层干部说:“物权”概念,了解一下?

在这里很有必要普下法:没有经过送达书面通知、协商拆迁补偿等程序,就擅自强拆,严重侵犯了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我国《宪法》、《民法典》、《物权法》、《行政强制法》、《刑法》都明确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损坏私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可能涉罪。

更何况,是拆除价值不菲的房子,还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强拆。

据报道,当地区纪委监委正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并视情节对涉事干部作出相应处理。这释放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的信号。“没多大事”纯属作风问题,还是背后连着更多的“事”,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无论如何,违法强拆,不能没代价。基层干部认为违法强拆“没多大事”,也该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