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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恢复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告》,指出从5月1日起,职工参加统账结合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将从5.5%恢复至6%,职工参加单建统筹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将从2%恢复至2.5%,灵活就业人员、在珠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珠领取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参照执行。

据悉,珠海自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底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以来,累计为用人单位减负达8亿元,切实降低了企业等用人单位用工成本。

目前医保统筹基金结余不足

恢复费率确保基金可持续性

2018年12月底,珠海印发《关于下调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个人缴费费率不变。灵活就业人员、在珠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珠领取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参照执行。2020年3月9日,珠海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珠医保〔2020〕10号),将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4个月至2021年4月30日。

根据省文件要求,各地市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政策至2021年底。目前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7个月,不符合阶段性降费延期的条件。受多次下调费率影响,2020年珠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为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阶段性降费政策到期后,珠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恢复至阶段性下调前标准。

医保、生育多次降费

助力企业减负效果明显

珠海近年来连续多次下调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截至2020年底,费率调整累计为珠海用人单位减负约26.4亿元,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切实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珠海还认真贯彻落实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医保单位费率政策。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全市9.15万户企业享受医疗保险减半征收政策,减免金额5.25亿元。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其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0年,珠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在珠三角城市中保持较低水平,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期间,珠海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总体而言,珠海通过医保降费在稳定就业岗位、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 张景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