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招远市区的悦福苑小区内部正在紧张施工,有关单位正在严格按照小区的规划图纸恢复绿化带和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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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部分业主反映说,小区的9号楼南边有一个停车场,在规划图纸上显示为空地。之前开发商在此处规划设立了几十个停车位进行出租或出售。现在相关部门要求开发商将此处恢复为空地。

目前该停车场的绝大部分已经开始拆除地砖,准备恢复为空地。

但是该停车场的最东边和最南边保留了大约10个停车位一直没有拆除地砖,有不少业主质疑这些车位存在的合法性。有些业主认为这些停车位也必须严格按照小区的规划图纸,一律拆除地砖并恢复为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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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车位标记有车牌号,疑似为已出售车位。有业主质疑,此处规划为空地,既非绿地也非停车位,属于空地。开发商的这种做法,一些业主很不理解,觉得这属于小区业主们的公共区域,如果要建停车位应该征求业主们的同意,可设立停车位前,物业没有张贴任何的通知告知。即使建设为停车位,建成后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不应出售或出租给某些个人使用,这等于把业主们的东西给出租了,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小区公共用地属业主共有,怎样使用、是否出租应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商定。即使出租,租金也应该由业主共有,用于抵支各项物业费用。如果市民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有疑义,可以投诉。

物业公司利用小区楼间空地拓展车位进行出租,应至少满足三个基本要求:

一是确系为全体业主利益而利用空地;

二是需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

三是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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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权益不被损害,是营造小区和谐环境的重要因素。业主给我们反映说,希望有关部门到小区内调查一下,给小区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小区业主们希望有一块空地,可以在此休闲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