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昆仑2020”专项行动部署,黑龙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破获了多起破生态环境资源重大案件,为保护绿水青山,全力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作出了贡献。

黑龙江佳木斯吕某丰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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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打掉一个“捕运销”一条龙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吕某丰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1600余斤。经查,2020年8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吕某丰伙同王某、王某凯等人在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禁渔区,抚远市海青乡乌苏里江西岸胖头河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插漩”、“地笼”、“挂网”等非法捕鱼4500余斤(其中含有大量鱼苗),捕获的成品鱼被运至吕某丰家中进行分类后出售,剩余的小杂鱼制作成冻板存放在吕某丰家的冷库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安全。现该案已侦查终结。2020年12月14日,案件移送佳木斯市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黑龙江双鸭山李某权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0年7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交办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权(原宝清县某村村长、某石场法定代表人)等5人,查明涉嫌非法开采玄武岩、花岗岩等石料130余万立方米。经查,2009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权伙同李某涛(已死亡)、刘某宴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迎春林业局永丰林场(运城石场)非法开采玄武岩、花岗岩等石料,销售给“建虎高速”相关施工方。经黑龙江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价值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权等人非法采矿价值金额1900余万元。经辽宁大学鉴定,李某权等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金额5000余万元。现该案已侦查终结。2020年12月17日,案件移送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黑龙江牡丹江刘某辉、张某义等人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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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公安局通过工作发现非法采矿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盗采金矿石案件,抓获刘某辉、张某义等11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540余万元。经查,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义伙同刘某辉等人组织外省多人到沙兰镇进行非法采矿10余次,并将盗采金矿石销往辽宁、吉林等多地,非法获利540余万元。现该案已侦查终结。2020年12月21日,案件移送牡丹江市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龙警

来源: 潮汐新闻

作者/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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