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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600654)股价在近一年时间里一直在1.6元/股上下徘徊。截至记者发稿时,股价报收1.56元/股,较前一日下跌1.89%,公司总市值20.02亿元,低于软件服务行业109.1亿元的平均总市值。

根据ST中安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亿元到-1.2亿元,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亿元到-2.84亿元。

在上述公告中,ST中安说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还在持续增加且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的准确数值,预计负债金额可能发生变化,导致预计的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自2019年5月30日证监会对ST中安的处罚决定下达后,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随即开始维权诉讼。2020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对两名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ST中安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判决ST中安应当支付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判决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ST中安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ST中安2021年3月8日晚发布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1636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54亿元。记者注意到,仅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8日这一时间段,上海金融法院又新增受理137起该案件。

业内人士指出,ST中安近些年业绩大幅下降,且目前正面临众多投资者诉讼维权,最终的诉讼请求索赔总金额应该不止于6.54亿元,公司财务状况令人堪忧。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起诉ST中安时可调整诉讼策略,可以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相关公司、责任人员及中介机构。在此次新增案件中,就有94名原告投资者除了对ST中安提起诉讼外,同时也对招商证券、瑞华会计所发起起诉。

鉴于此前已经有胜诉判决,刘鹏律师认为,凡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记者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