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系统的教育整顿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近期,已有多名公安系统干部被查。不久之前的4月9日,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刚刚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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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刘新云落马后的第二天,4月10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强调: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刘新云流毒影响,是当前全市公安机关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与此同时,忻州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强调:刘新云的违纪违法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践踏党纪国法,给党的公安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必须全面彻底清除流毒,挖根除弊、激浊扬清、正本清源。

就在同一天,大同市公安局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和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公安厅重要会议精神大会,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而且,当地也明确表示“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精神上来,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刘新云违纪违法的流毒影响”。

刘新云的仕途基本没离开过公安系统,曾任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等职。作为山西省公安系统的“一把手”,刘新云对省内公安系统政治风气的影响自然不小,因此,各级有关部门对其“流毒”加以肃清,也显得很有必要。

刘新云不是近期唯一一个出问题的省部级公安系统领导。今年2月10日,上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时,纪检部门通报称:经查,龚道安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将有关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或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安系统主要领导大搞腐败,乃至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觑。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公安干部在民众心中的形象,也必然会污染一地的政治风气,造成深远影响。这些干部本应扮演社会治安与民众利益捍卫者的角色,但却自甘堕落,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对这类人加以严惩,是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必然之举。

今年2月4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原副厅级干部黄大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时,纪检部门批评他:滥用执法权,办“金钱”案,违规出具证明材料,为黑恶集团首要分子重罪轻判“铺路架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耍特权、逞威风。今年4月8日,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曹晶被开除党籍。经查,此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如今,刘新云已经落马,相信随着纪检部门的调查,其具体违纪违法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曝光。随着反腐工作持续深入,政法系统的风气必将得到有效净化。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澎湃新闻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