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经历491天,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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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罚也是引发了巨大的网络争议,谭明明现在才23岁,就算坐足20年也不过40出头,家里这么有钱,出狱后照样能过上奢侈享受的美好生活,然而被撞死、撞伤的6家人却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整个家庭彻底坍塌,从此陷入无边黑暗。

网友们对此案件如此关注,纷纷要求严惩谭明明,不是没有原因的。来回顾一下事发当晚,谭明明到底都做了一些什么?

2019年7月3日的那个晚上,因为谭明明醉驾引发悲剧,永久改变了六个家庭。当晚谭明明与两个朋友一起喝了15瓶酒,然后醉驾玛莎拉蒂上路,剐蹭了七八辆车,但是不顾路人阻拦,强行驾车逃逸。之后谭明明超速、逆行、闯红灯,终于撞上一辆宝马,造成2死4伤。

事情发生之后,谭明明被爆出是一个富二代,谭家皮革厂据悉每年收入都超过6000多万元,早已成为当地的首富。谭明明从小就备受家人宠爱,零花钱都是几万几万的拿。但是在对待受害者方面,谭家显得非常“小气和精明”。谭家对严重烧伤住院的王交通,基本上不闻不问,并且以赔偿相要挟,想要王家签署对谭明明的谅解书,甚至扬言,不原谅谭明明,一分钱也不会赔偿,即使花费两三千万打官司,也不会赔偿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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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明明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和财产损失,其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与谭明明共同饮酒后,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发生事故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发生严重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其中谭明明醉酒驾车,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系主犯,且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刘松涛、张小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谭明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那么本案为什么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驾车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被告人谭明明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中撞击正在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轿车,致乘车人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重伤;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发生事故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发生严重后果。被告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今年年初的庭审现场。谭明明数度泪流满面,甚至下跪请求受害者家属的原谅。她的内心中是否真的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抱有愧疚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是真的害怕了,她一直骄横跋扈到23岁,这一次突然意识到,她背后的家族势力可能真的救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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