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断卡”行动
榜头派出所组建“打击小组”
深入辖区开展“电诈流动课堂”
进家庭、进企业
切实增强开展“断卡”行动的
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继曝光202名涉嫌
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部分人员名单
现对剩余名单再次曝光
强力推进“断卡”行动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账户)
违反了哪些规定?
1、《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2、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账户)
人员面临的惩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的惩戒措施。
3、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 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榜头派出所再次重申
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
都属于违法犯罪!
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榜头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