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下一步,济宁市交警支队将根据市主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

一是对于未施划或已取消路内停车泊位的路段,安装禁止停车标识标牌,加强巡逻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对于拟保留的主次干路和支路路内停车泊位,相关部门将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高标准施划停车泊位标线、喷写编码、设置停车标志、安装监控收费设备,适时启动停车收费管理。背街小巷路内停车泊位原则上只进行规范整治,免费停车。

三是加快推进2021年已确定的12处公共停车场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尽早投入使用;同时,加快第二批公共停车场选址及建设手续办理,争取尽早开工、尽早建成,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供应,实现停车泊位低水平动态平衡。

对此事,您怎么看?

请在评论区留言

发表您的看法!

济宁人编辑整理 微友留言不代表本站观点

非本站原创照片均来自百度图片

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

“济宁人”法律顾问单位: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

相关法律问题请拨:17805370308(刘岗律师)

提供新闻线索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