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取得交房手续
就要求业主收房
原定交房的时间不能交房
也不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近日,市民胡先生向本报来电反映,
称自己去年4月在新建区金龙湾小镇
购买了一套90平米左右的房子
但现在有点闹心
业主投诉
市民胡先生于2020年4月在新建区金龙湾小区花费一百多万元购买了一套面积90平米左右的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然而到了2021年,胡先生都没有收到交房通知。
本应去年年底交房
至今房子未验收通过
“后来开发商在今年1月7日出了一份告示,说是因为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交房延迟,并且表示会在2021年3月31日交房,如果未如期交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进行赔付。”胡先生说道。
然而到了3月31日,
部分业主前往金龙湾小镇收房,
却得知该项目并未取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未取得竣工备案表如何要求业主收房?
这样的房屋质量又如何保证呢?
对此,一些业主表示不会收未验收通过的房子。胡先生告诉记者,涉及此次收房的17、18、19栋400多户业主,大部分都不同意,目前仅有10%左右的业主签字收了房。
延期交房至今
仅赔偿2个月物业费?
胡先生表示,即使业主认可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延迟到3月31日交房,但金龙湾小镇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至今仍未拿到,合法的交房时间仍是未知数,开发商没有就赔偿方案给出有诚意的答复。
记者在胡先生出示的购房合同中看到,(1)逾期在90日之内,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开发商)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5.1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计算给付利息,同时按照全部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胡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4月6日的文件,其中开发商江西省高腾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交房的三证一表进行了回应:相关证书均已取得,但是竣工备案表预计在4月25日前取得。
然而,一直延期交房的金龙湾小镇,至今也并未按照合同规定向业主赔偿。只是在4月6日的这份文件中显示,为每户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2个月物业费以表歉意,这让迟迟未拿到房子的业主们十分不满。
开发商回应
金龙湾小镇营销中心:
《竣工验收备案表》仍在办理中
4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建区金龙湾小镇营销中心了解情况,一名邓姓销售主管回应,该楼盘《竣工验收备案表》仍在办理中,至于何时能取得,该销售主管称:“这个我不清楚,要问上面。”
关于逾期交房业主讨要说法一事,该销售主管表示,此事开发商与部分业主代表仍在协商中,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当记者提出欲采访该项目负责人时,该销售主管以“我们领导现在不方便对外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部门说法
新建区房管局、住建局:
未达竣工验收标准
已责令开发商整改
针对业主投诉的问题,记者12日向新建区房管局进行反映。“我们在4月1日接到了业主的投诉。”新建区房管局开发办一名廖姓负责人称,经核查,南昌金龙湾小镇确实未取得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接到业主投诉后,已经让开发商整改,停止交房。”
就延期交房问题,廖姓负责人表示,商品房买卖是一个民事行为,期间有一些因素会影响施工,最终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至于房屋延期多久需要开发商与业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就要走司法程序。
如今,该楼盘开发商以
免除两个月的物业费
来抵押逾期违约金是否合理?
“违约金赔付以合同为基准,双方可进行协商赔款。”廖姓负责人称,房管部门将一直为双方搭建协商平台,促进双方解决问题。
记者随后联系了新建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称,金龙湾小镇未达到竣工验收的标准,目前已要求其进行整改。
律师说法
业主有权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江西省洪城律师事务所的李竹青律师。李律师表示,首先,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前未通过有关行政机关的验收备案,那么开发商不应当通知业主办理收房手续,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业主有权投诉举报。其次,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全体业主均有权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要求其赔偿损失。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
来源 |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
首席记者 万珺 文/图
编辑 | 付梦影
审定 | 金官
核发 | 毛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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