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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黑龙江省税务局结合

我省车船税征管工作实际,

发布了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受理环节

取消纸质车船税完税凭证查验工作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告,凡已在全国范围内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保险机构办理交强险业务的纳税人,可不再提供纸质车船税完税凭证。各保险机构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根据车船税联网征收子系统自动返回的已完税信息,直接按规定办理交强险业务。

END

便民措施,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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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黑龙江税务

北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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