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0年末“牵手”青岛海丰后,“混改先锋”海信集团又布下了新的棋子。

近日,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了海信集团的股权转让项目详情。公告显示,海信集团(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拟以10亿元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全部股权,约占财务公司总股本的25.24%。

继2020年增资扩股招引战投后,海信集团此次转让全部所持股权无疑是在继续深化集团混改。不断推进落实混改的海信集团,又能否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继续保持“先锋”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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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市企业观察第310期

撰文/©程若兰

审校/©张慧

海信集团拟10亿

转让所持集团财务公司股权

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约占财务公司总股本的25.24%,对应转让底价为10.18亿元。

公告显示,财务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1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海信集团总裁贾少谦。青岛银保监局消息显示,于2021年1月核准贾少谦海信财务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目前,财务公司共有四名股东,分别是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依次为39.45%、26.92%、25.24%、8.39%。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的转让底价为10.18亿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转让前和转让后其债权、债务均由其独立承担,包括职工工资、福利等的缴纳与发放,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十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转让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也提出了一定要求。公告显示,不接受联合受让体;成员单位以外的战略投资者,应为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并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财务公司的成功经验;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对财务公司出资人的相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相关承诺函)。此外,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10万元。

财务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5.03亿元,利润总额3.90亿元,净利润2.93亿元。此外,公司资产总额290.11亿元,负债总额252.15亿元。与2018年的业绩相比,财务公司2020年营收、净利润均呈下降趋势:2018年年报显示,财务公司报告期内营收、净利润分别为5.74亿元、3.58亿元。

尽管财务公司的业绩确实有所下滑,但从公告中规定的受让方资格要求来看,本次海信集团转让全部所持股权,并不是想要摆脱业绩下滑的财务公司,而是想寻找一个可靠的战略投资者,根据集团深化混改的需求下出了一步新棋。

转让股权推进混改

海信有何打算?

这已经不是海信集团第一次在集团内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继2020年以集团旗下最大的二级子公司海信电子控股为主体开展混改之后,本次采用从专业化业务平台层面切入的自下而上模式,选择财务公司开启下一轮混改,海信集团也有自己的考虑。

相较于受限较少的子公司财务公司,海信集团受约束较多,对资本市场的一些操作接受度低,混改推进难度高,失败导致的影响也更加巨大。以引入新战投为开端,在业务、业绩规模一定的子公司财务公司先行先试,可以减少可能对海信集团整体产生的生产经营风险及负面影响。

选择转让所持财务公司的全部股权,也有以此引入优秀战投、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的考虑。企查查显示,海信集团涉足电子信息、家电、智能科技等多个产业板块,旗下拥有20余个子公司。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与组织架构中,公司能够获得的利润有限,难以获得良好的发展。

通过引入新的战投方,海信集团不仅可以引入一定资金推进公司发展,还有望借外部新股东的加入,推动公司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董事会有效制衡,达成经营机制转变的目标,同时促进企业利润率、经营管理效率的提升。

未来新战投方的加入,还可能为海信集团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海信集团是由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而混改正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同时,引进新的投资者还能推动公司重新整合内部业务,或有可能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在产业内形成新的竞争力、竞争优势。

此外,海信集团也将与不同领域战投者的合作视作共同发展的引子。待此轮混改结束后,战略投资者或将为集团带来协同资源。对专业性较强的海信集团来说,引入在其他领域有所建树的外部股东,更易形成双方协同,实现双赢。

在过往的混改实践中已经尝到甜头的海信集团,选择继续推进战投方引进与协同发展,并不难理解。历经数十年发展后,“国企混改先锋”海信集团的新一轮混改情况时刻受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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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要求

“国企混改先锋”能否持续发展?

正如“国企混改先锋”的称呼,海信集团在新世纪初就对混改进行了大胆的尝试。2001年,青岛市体改委下发《关于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获准设立的通知》,同意以海信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公司经营层人员周厚健、于淑珉、刘国栋等7人,以发起方式设立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伴随着独有的股权激励模式,海信电子控股成为了海信集团激励平台。

据了解,在股改之初,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等高管设计了“人在股在、股随岗变、离岗退股、循环激励”的16字股权激励原则,将股权的所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分离,保留员工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接受股权收益的收益权,但不分配支配权。这一特殊的股权激励方式打破常见的股权终身制,避免了被激励对象“人在曹营心在汉”的情况,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激励”作用,为海信集团带来了近20年的发展动力。

在新一轮的混改方案中,海信集团独特股权激励的优势仍在延续。

2019年8月,海信集团被列入青岛市国资委发布的“混改”招商项目书的名单,2020年5月28日,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获批。在该方案中,激励原则一如往常,且骨干员工均不参与增资扩股,继续保持了股权激励的独特性。对于这次的混改方案,财通证券给出了积极的评价:混改优化治理结构和管理效率,股权分散有助增强经营灵活性和市场化决策能力,培育更有竞争力的人才机制,从而激发企业活力。

财通证券的研报中还提出,战略投资者或能为海信集团带来更高的国际视野和思维。而这一轮混改中,海信集团“牵手”的新战投确实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2020年12月22日,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经过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和竞争性谈判,确定青岛新丰为成功征集的战略投资者,与海信电子控股签署了增资协议。

海信电子控股发布的公告显示,海丰在国际航运、仓储、物流服务方面的资源能够助力海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帮助海信处理好当地的公共关系,以及引进海外技术、产品和人才,开拓海外的政府市场和企业客户市场,具有很好的产业协同效应。

安信证券研报显示,海信家电2020年外销业务实现高增长并有望延续。间接控股股东海信电子控股与青岛海丰的联手,或许也将为海信家电的外销业务提供新的增长点。

身处“全国第一个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山东省,又被列为“混改先锋”,海信集团的混改既搭上了政策的顺风车,又符合产业变革的需求。随着行业进入智能化的技术性变革期,进一步深化混改、提升公司内部结构经营水平的海信集团或许还将赢得持续的上升期。

但多变的市场环境可能给海信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不容忽视,此次财务公司股权转让的发展走向,仍需后期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