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决定接受刘锋辞去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胡雪梅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胡雪梅代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立耕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浩、唐良、林群、史晓莲、罗建国,秘书长雷铭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胡雪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建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鸿斌,市政府秘书长张维汉列席会议。

编辑|杨秋霞

审核|肖 津

终审|廖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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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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