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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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出来的第一时间,我把它转发到了两个山西案件当事人群里。忻州涉黑冤案群里一片欢腾。等这只靴子落地,已经太久了。

我和助理去年代理了山西忻州的一起明显被拔高凑数的涉黑案,当时我助理还写了一篇文章《 涉黑冤案的荒唐,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她在文中如此描述当时开庭的情形:

经过对被告人发问、对证据质证以及证人出庭作证,已经将事实真相基本还原,认定黑社会性质的四大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无一具备。组织上:没有紧密的组织特点,来去自由,甚至有的被告人仅在三利公司干了短短个把月时间;经济上:公司效益低迷,在某某出租车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下,更是让公司的运营雪上加霜;行为上: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出暴力性、威慑性,最严重不过是治安处罚,唯一的一起轻伤还是被对方出租车司机殴打所致;危害性上:公司多年来荣获的荣誉、好评,无一人指出该公司欺行霸市,周某更是如此,400余人自愿为其人品背书。何来危害之有?

但就是这样一起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为罪名的涉黑案,是怎么被公安认定的呢?这就不得不提到当时忻州公安局的负责人,也是刘新云厅长的亲信,副厅长候选人,为了完成涉黑政治任务硬是把一起连涉恶都不可能构成的案件变成涉黑移送,并强势地想压制检察院和法院。

好在法院的公正审理,让本案柳暗花明。2020年11月29日,法院顶住巨大压力,一审认定不构成涉黑,并且认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名也不成立,仅仅判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对于长期羁押的、均涉嫌寻衅滋事罪名的被告人而言,能摘帽并去三分之二罪名,仅留这个口袋罪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2020年12月,该案被告人提出上诉,案件到了忻州中院。2021年3月,忻州公安局的负责人调任省厅,坊间说刘新云提名其为副厅长的建议被公安部否决,此人仅任同级别的一名巡视员。那时,刘新云已经被列入中纪委调查的视野了。举报他的人中,竟然还有当时的在职副厅长。

2021年3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刘新云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目前第一批教育整顿已经开始,各市县公安机关要迅速进入状态,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和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认真谋划组织、推动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把教育整顿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取得实效。

只是那时,坐在主席台上的他,不知道第一个要被清除的害群之马,竟是自己。

2021年4月2日,山西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昆仑2021”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刘新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不知道,离自己落马,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黑色幽默的是,4月9日《山西日报》刊发《铲除黑恶 守护平安》报道。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宣告成立,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任组长,主动扛起第一责任,厅党委成员分兵把口、包市督导,调度扫黑除恶大案要案,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吹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同一天,他落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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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云落马的时间,是中央督导组进驻10天后。一位接近山西官场的人士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情很突然,“估计就是9日被带走的”。而我所知道的版本是,他是被省委副书记叫到办公室去,然后被中纪委的直接带走的。他在山西警界,以狂傲出名,没想到竟是这样灰头土脸的下场。

刘新云是山东淄博人,今年59岁,从警40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老公安”。警校毕业后到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工作,时间长达24年之久,官至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之后,历任菏泽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济南市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等职。2014年12月,刘新云到公安部任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年1月空降山西,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魏汝久律师在朋友圈回忆起刘新云,还是记忆犹新的:“1993年下半年开始,我在山东淄博做律师时,办公室在市中院对过,市公安局旁边,当时的律所主任贺小荣今天已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刘新云当时是市公安局副局长,所以我一直很关注他。刘从淄博转任菏泽,又升任济南市公安局局长。甫一上任,为治理济南酒驾的顽疾,就抓了三个人:省公安厅的;市法院的,某检察院的。省公安厅的领导说情,被其拒绝。不过他允许这三人在判刑之前先办理了辞去公职的手续。那时我就知道,这是个狠人。”

2011年11月28日《菏泽日报》曾以《我市各界为刘新云同志送行》为题报道:“据省委决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云到济南市任职。12月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润田,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朱斌,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部分老领导、老干部及各界人士到场为其送行。”

那时的刘局长,还是颇受好评的。但从一位接近公安系统的人士处了解到,刘新云作风霸道,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严重,告他的民警,从基层到省里都有。如果只是工作方式粗暴,其实并不会被立案调查,而真正致命的,是腐败问题。民间关于其举报的线索,只是其位高权重,一时难以撼动。但背离初心的他,落马其实是迟早的问题。

2020年4月至今,一年内多名公安系统高官或地方公安系统官员被查。其中曾在公安部任职的孙力军、龚道安等人落马最为引人关注。时隔不到两个月,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也被查。又过了两个月,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孙力军、龚道安和刘新云同在公安部任职数年,存在工作交集。龚道安和刘新云均由公安部空降地方。龚道安在湖北工作期间,以及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刘新云的犯罪事实,目前尚未官宣。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8月,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被查。2020年9月初,山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邬光明被查。权志高的“双开”通报提到,他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牟利,在案件侦查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而邬光明在山西公安系统工作超40年,与刘新云交集数年,系其直接下属。刘新云的落马,是否与此二位有关,不敢揣测。

4月9日,山西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会议提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新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再一次表明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要从严治警锻铁军,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优化政治生态。

4月12日晚,我赶到山西省会太原。接我的朋友说,刘新云的落马令很多老百姓颇为振奋,感觉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真格了。

4月13日,山西忻州已去黑案的二审,将在中院开庭审理。这也是这次扫黑除恶中,非常难得的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