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4月1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阳)日前,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环保志愿者、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及8家矿山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原则和“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的要求,湘潭市落实综合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近年来,生产矿山累计治理面积超过3000亩;总投资3.54亿元的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顺利竣工,基本建成湘潭锰矿国家矿山公园;总投资近3亿元的谭家山煤矿区生态修复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但湘潭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离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粗放开发方式造成土地损毁、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会上,环保志愿者畅所欲言,指出了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法定主体责任,严格矿产开发准入,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的环境保护意识。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纳环保志愿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当中,着力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湘潭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