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记者获悉,该《办法》已于4月6日正式印发,我市将通过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集中涉企部门的项目资金,变“零钱”为“整钱”,变“奖补”为“股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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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威海发布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重点投向,实施范围聚焦七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调整等项目,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涛介绍,在遴选确定股权投资项目及重点支持项目上侧重五大类,分别为符合产业导向,重点聚焦七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工业四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四新”“四化”领域项目;经营管理规范,必须为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和法务制度健全、项目实施拥有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的企业;成长潜力较大,优先考虑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创新能力较强,重点关注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卡脖子”技术突破的项目;亩产效益突出,重点倾斜评级结果为A类、B类的企业。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将建立运作管理机制,明确项目遴选、尽职调查、入股谈判、资金拨付、股权管理以及股权退出等阶段的各项具体要求和程序。总体来说,是扶持高成长性的企业,项目投资期不超过5年,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5%,财政资金不以占有企业股权为目的,鼓励股权投资提前退出,对提前收回的投资资金,可给予适度让利,其中提前退出时间达到2年(含)的,可让渡所有投资收益。

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是此项改革的重要创新点,改革后将建立资金监管和股权登记管理机制,实行政府职责与市场规则分工合作。股权投资资金采取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结算,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受托机构分别进行股权登记,并根据企业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开展股权投资信息三方定期核对,在划分政府和市场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有机统一。

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容错容损制度,对由于特定客观因素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出现投资损失的,在确定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时,给予相应扣除,尊重市场投资规律,明确投资初期原则上不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投资中后期侧重于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评价。对受托机构的管理费支出按照“基础+奖励”的模式实施,基础性费用年化费率不超过1.5%,奖励性费用不超过上年度净收益的20%。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既不同于传统的财政资金的无偿性,也不同于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市场化投资的逐利性,它是在业务主管部门参与确定投资方向和项目范围的同时,引入市场化项目遴选运作机制,既保持政府资金的扶持导向,又打破财政资金无偿‘奖补’的传统模式。”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闫俊达表示,此项改革顺应创新型经济发展需求,有利于集中涉企部门的项目资金,破解创新型经济主体融资难等困局,在与企业共担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实现财政资金滚动支持、循环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事项被列入市政府重点创新推进事项,根据工作安排,6月底前各业务部门将完成项目筛选,10月底前受托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年内争取投资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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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审:颜 潇

审核:刘倩倩

编辑:张晓凤

文字记者:孙艺嘉 实习记者 戴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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