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盘锦市医保部门了解到,备受广大职工和家庭关注的《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盘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作为先行试点实施对象。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今年启动此项工程,扩大试点范围。盘锦市是辽宁省唯一一个列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标志着盘锦参保对象将提前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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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究竟能为参保人解决什么问题?享受哪些待遇?参保人需要交多少钱?近日,记者采访了盘锦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近年来,面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窘境的家庭愈加增多。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人。其中,失能人员超4000万人。在数据的背后,是无数家庭在精力与经济上的持续性付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上述问题的一项重要部署。

国家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失能群体护理的重大民生工程,已经作为国家战略推进。通过建立互助共济的保险制度,将大大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照料的沉重负担,化解失能人员家庭照护带来的经济风险。2016年,全国15市2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已取得初步成效。

重点

关于参保人员如何享受待遇,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型享受不同的待遇支付标准。具体而言,服务方式包括机构上门护理和入住机构护理两部分。机构上门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80%;入住机构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在支付标准方面,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月限额支付,2021年重度失能一级月享受护理服务标准限额为2150元;重度失能二级月享受护理服务标准限额为1840元;重度失能三级月享受护理服务标准限额为1540元,未达到限额的将按照实际费用支付。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并不是发放相应的补贴,而是由相关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按照国家的要求,盘锦市率先试点实施,政府投入5000万资金给予全力支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在试点基础上,根据失能人员的需求日益完善,为享受待遇的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为失能家庭正向积极改变起到促进作用,真正助力惠民利民。

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