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更迭,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的农村地区,拥有两个及以上儿子的农户,对于新的宅基地的需求非常强烈。

可是,考虑到很多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已经接近饱和,很多农民根本申请不到新的宅基地,从而衍生出部分农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此外,部分企业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化”生产的现象,也已经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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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情况,国家先后采取了很多措施,以求保住现有的耕地“红线”不被突破,毕竟,在我国人多地少、优质耕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每一寸耕地都影响着我们的“饭碗”。因此,至严耕地“保护令”的出台,影响的不仅仅是违规占用耕地的农民和企业,更关乎每一个国民的切身利益。

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首先,宅基地有偿退出,在补偿标准上的不完善,使宅基地资源很难平移。

为了盘活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国家推出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鼓励进城农民以自愿有偿的方式,将闲置的宅基地重新归于村集体,作为宅基地后备资源或集体建设用地。但是,宅基地有偿退出,在补偿标准上的不完善,使大多数农民不愿将其退出,进而使得宅基地资源很难在村集体内部平移,令无宅农民无地可申。

其次,城市保障性住房,在购置条件上的宽松,让农民很难抢到。

有人提出,村里不行,就去城里买房。可是,目前城市商品房的价格,早已让绝大多数农民望尘莫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从2010年开始,便相继加大了对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力求让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减轻购房压力。但是,此类住房在购置条件上的宽松,让农民很难顺利抢到,最终只能对着商品房发愁。

综上所述,宅基地有偿退出,在补偿标准上的不完善以及城市保障性住房,在购置条件上的宽松,导致部分地区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屡禁不止。其实,相比于偏远山区宅基地的闲置问题,城市商品房的空置率更应该引起重视,毕竟,房屋保障的是基本民生,而不应成为“奢侈品”,提高农民收入、降低城市楼价,让农民拥有自主选择居住地的能力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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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严耕地“保护令”出台

近期,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上述《意见》中,国家明确表示,将加大对农村耕地的保护力度。对应的措施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建立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违规占用耕地搞建设行为,该拆必拆、该收必收、该追责必须追责,不得以罚款或补办手续取代,推动建立强制执行机制。

通过以上条款不难看出,至严耕地“保护令”将正式出台。其中,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衔接机制的建立以及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加强,有利于在顶层设计上,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执法保障。与此同时,该拆必拆、该收必收、不得以罚款或补办手续取代等强制执行措施,表明通过提前补办手续,来躲避严查的方法,已经没用了。

面对耕地“保护令”,农民该注意什么?

农民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2个。

首先,提前自查并及时处理。考虑到国家此次要动真格,严惩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因此,建议存在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农民,尽量提前自查,并通过恢复耕地来及时处理,以免受到严厉处罚。

其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这次国家发布的至严耕地“保护令”中,国家已经明确表示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因此,建议农民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即便是村长的亲戚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