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豪森和石药提出的苹果酸舒尼替尼晶型专利无效申请给予了回复,宣布法玛西雅厄普约翰有限责任公司该专利全部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由辉瑞研发(商品名:Sutent、索坦),2006年在美国首次获批上市,之后相继在日本、欧盟等多个国家及地区获批上市,2007年国内批准进口,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及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目前国内已有3家企业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分别为石药(2019/12/31)、豪森(2020/5/8)、科伦(2021/3/25)。

具体相关内容如下,点击“阅读原文”可转至原文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