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了一篇关于广西省博白县一面包车冲卡,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察开枪示警但是不幸的是副驾驶被击中受伤后死亡!

事情是发生在2018年七月10日,廖某驾驶面包车拒绝停车检查,冲过设卡点继续行驶,交警在后紧追,连开三枪示警。不幸的是,其中一枪击中了坐副驾陆某。(事后警察从该车上发现了20多付车辆套牌)陆某,广西钦州人,2018年7月10日晚。廖某某驾驶雇主的面包车和陆某一起去广东跑了一趟,回到广西博白县时发生了这起案件。事后廖某被判刑,陆某却丟了性命,一审二审均认为警察开枪行为合法正当。但是现在省高院已发回博白县法院要求重审。

整个事件有以下几个讨论点:1、廖某明知应该停车接受检查却选择冲卡,并且无视警告,是属于抗拒执法,那么警察开枪就是合法的,是正当的。2、如果廖某某一人违法,交警开枪却打中了陆某,是枪击无辜?还是误伤?3、廖某某与陆某是否头一次见面?俩人是不是同谋?陆某是同谋还是无辜者?如是无辜者,则需赔偿;如是同谋,是否当死?

事实观点:1、开车冲卡本身就是违法特别是广西地区又接近越南边境,广西贩毒走私事件屡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作为执法者选择开枪是正确的,虽然有网友因为不应该开枪,但是假如廖某就是一个毒贩或者是杀人犯呢?如果放任离开,后果谁来承担?假如没做错事为啥不敢停车接受检查?2、廖某驾驶车辆从广东返回,其已经行驶了很长一段时间了,酒驾基本可以排除。3、陆某在此案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不是同谋?4、车上被搜出20多付假车牌,这是正常人干的事吗?

网友们也是看法不一,至于最后会如何处理,还要看法院最终的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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