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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医保【2019】3号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由医疗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定价。我院拟开展以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见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04月12日-04月19日

咨询电话:18239830531

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