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许敏哥哥处了解到:开封鼓楼区分局西司门派出所,对“偷换孩子”的报警,作出不予立案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听到这个消息,网友们群情激愤,反应强烈,对于警方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警方介入后,为什么不给立案?

3月23日晚,许敏宣布警方介入,4月11日许敏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面对这么大舆论压力,为何不予立案?

受害人刑事报案应当证据确凿,符合罪名构成要件。司法机关对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意思,没有证据证明是“偷换”,所以许敏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的介入,未能让事情的真相浮现。但也至少告诉我们杜新枝是清白的,姚策在天之灵得以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