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戴南镇按副县(处)级管理。中共兴化市戴南镇委员会(以下简称戴南镇党委)、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 称戴南镇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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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 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 层治理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农村 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二)编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 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 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三)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文化、体 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 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 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 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 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 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社区)务公开。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戴南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9个职能机构,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负责镇党委、人大和 政府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 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审批服 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履行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 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 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人武等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政策法规 办公室)。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政务 公开,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 等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信 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协助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负责围绕“多 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四)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卫生健 康、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 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 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

(五)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 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规划建设、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 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农村道路、桥梁建设的规划、 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公用 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 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承担林业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 境长效管护工作。

(六)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 制定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新农村 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改革、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和 宅基地管理;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三资三化”监管、农村电商 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技、农 机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 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镇内国有、集体经济活动、村级财 务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监督。承担辖区内河长制相关工 作;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七)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 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 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 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镇企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

下设综合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九)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非赋权事项的网上办理、代办服务, 市级派驻机构进驻为民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镇、 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 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 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服务对象的投诉或质询等事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 易;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下设招投标管理科、综合督查科。

戴南镇人大、纪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设置。

办公地址:戴南镇人民路33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00至11:30,14:00至17:30(春秋冬季),14:30至18:00(夏)

联系方式:0523-80959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