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民众的热切期盼中,119种药品通过谈判纳入了最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然而,据报道,从3月1日目录正式实施一个多月来,全国多地患者反映一些谈判药品在医院里开不到,这项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出现了阻碍。

先回顾一下这“119种药品”。

几个月前,119种药品新纳入医保是一条大新闻。当时,谈判专家的“灵魂砍价”的画面,“你们再降一块钱都降不成吗?”“为了患者一分一厘都会争取”在网上刷屏。

据报道,去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按照《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标准测算、现场谈判等环节,确定了调入和调出目录的药品名单,并调整制定了部分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标准。本次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谈判成功,谈判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

“创下谈判药品数量之最”和“药品降价力度空前”是“119种药品”的典型特征。据报道,新入围的119种药品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更大。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被调入目录,至此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

现在的问题是,这“空前便宜”的药,为何进了医保目录却进不了医院?谈判药为何难进医院?

据《第一财经》报道,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赵彬表示,药品纳入医院目录,业内称之为药品遴选,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重点工作。一个药品顺利进入医院目录,需要经过五个步骤。

随后,委员会秘书会对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GM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价批文进行形式审核。并逐一补充药品相关信息。

之后,医院会定期召开新入院药品遴选会。遴选会上,申请人围绕药品申请理由、与现有药品的比较、不可替代性等方面着重进行介绍。专家进行提问讨论,并独立投票。最终赞同票数超过参会专家人数2/3时视为通过。

接下来,药品供应商遴选小组,会针对遴选会的过会药品,从中标的供应商中遴选该药在医院的配送供应商。最终,在医院院内网公布过会药品和暂停药品情况,药剂科执行下一步的采购任务。

至此,药品才算完成了入院流程。

赵彬认为,药品进入医院目录首先要满足临床的治疗需求。尤其是疾病治疗的不可替代性、安全性、与现有药品比较等方面会进行重点考量。而药品的降价等经济因素则不会成为药品进院遴选的主导方向。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员曹庄表示,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备受其自身价值、医疗行为选择、市场供求关系等主要因素的影响,要保证所有谈判药品短期内有很高的配备率或最终全部配备并不现实。

北京大学药学系主任史录文对第一财经表示,谈判药品落地的原因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医院看不了这种病,也就不需要配这种病的药,有些医院某些专科比较强,配备的这类药品就会比较多。

当然,还有“利润”考量。据报道,从医疗机构来说,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配备、储存、损耗等都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药品对医疗机构从盈利因素变为成本因素,这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意愿。“所以一些已足额配备的医院,如要新增药品,需同时调出相应数量的药品,难度和阻力较大。同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程序的设定也对药品能否进院和进院过程时间长短有重要影响。”“医生都想治好患者的病,希望患者能够少花钱,也想让这些药进医院,但因为药占比等考核限制了医生。”

4月12日,《北京青年报》刊发评论认为, 有些理由听起来还有道理,倒也不能一概否定,但想想患者对谈判药的望眼欲穿,无论如何,这都不应该成为“拦路虎”。相对于程序和机制障碍,最担心的恐怕还是涉及到利益问题。面对“进得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尴尬,必须用改革打通谈判药落地的堵点,突破程序、机制、利益的束缚。国医药创新的态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药监、医保部门都已经坚定跨出了改革的步伐,但一些公立医院的改革还很不够,亟须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注入压力和动力。

是啊,谈判药不能老放在谈判桌上,堵在“最后一公里”之外!

(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第一财经等)(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