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只是撞到一棵树,不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当回事,迟早要坏!
4月8日早上7点多,七星交警大队接到反馈,在栖霞路与东江二路交叉口处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车半天不走,车头有明显被撞击的痕迹。执勤交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竟然在车内睡着了。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叫醒驾驶员对其进行询问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一张嘴就是一股浓烈的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已达醉驾标准。
由于车头有被撞击的痕迹,交警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发现这辆小车在建干路桂林理工大学门前掉头时撞上了路旁的一棵大树,没多久车辆便驶离了现场。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交警又发现驾驶员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刘某交代,他于8日凌晨在栖霞路某饭店与朋友一起吃宵夜,期间喝了不少啤酒。之后他开着小车准备回家,但是由于喝了酒有些上头,他转了几圈,随便找了个位置把车停下来,就在车上睡着了。
当交警询问其撞树的情况时,刘某表示不记得了,在看了交警调出的监控视频后,他最终承认其驾车撞树后逃逸的事实。
交警部门表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刘某驾车撞树虽然属于单方事故,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且属于无证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目前,刘某已被办案民警送至桂林市拘留所进行执行。而关于其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这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待刘某最终的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的送检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就这么简单一个道理,为什么总有人不听劝,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做赌注呢?
▍内容来源:七星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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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阳继宁律师 |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