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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谷雨天(成都退休中学教师)

原创出品 | 思想潮

校外辅导培训教育何以成了“生意”?

关于校外辅导经济的热议或者争论,这些年来就没有断过。最近这段时间,国家频频出手,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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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校外辅导机构的确大多数是在做考试辅导和培训,同时在合法的前提下也做成了生意,或者兼而有之。正如不少的学校和不少的教师把教育做得只剩下教学,把教学做得只剩下专事教题和刷题,把教育学做成了教考学一样,并不足为怪。

当然,的的确确也有不少校外辅导机构把辅导和培训做得只剩下生意了。

上述现象并不新鲜,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官方或官方背景的辅导机构、教材教辅发行机构、电教机构如火如荼地开展“创收活动”,“民间”的与此相关的机构、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从总规模看,已经形成巨大的产业链了。

其实整个市场的切割,最大的一块还是在体制内教育领域,民间校外辅导机构依然是体制内辅导机构的补充,正如民营经济看似庞大,也还是国有经济的补充一样。

要让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完全摈弃做“经济”或者“生意”是不太现实的,似乎没有必要,也未必公平。没有体制内国家财政作支撑的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放弃赢利,不啻于放弃做辅导、做培训。

不过,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依法监管总是必要的。从门槛到师资到辅导培训内容;从辅导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到财务收支的管理,从成本核算到赢利的额度限制,恐怕都得有完备细致的条例。

一句话,用合理的有利于校外辅导机构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校外辅导机构或者校外辅导经济,而不是动辄整顿和剔除

集中“整顿“或者”整治“,词倒是个好词,很有力量的感觉,但也恰好暴露出要么法律法规不健全,要么依法管理的章程与章程的执行成了日常两张不沾边的皮。

等到问题成堆,乱象百出非什么什么不可了再来一次运动似的整顿,这种做法几乎成了包括教辅在内的许多行业管理的惯常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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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辅导培训教育机构的“好”与“坏”

——校外辅导机构“坏的方面”:对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进行口诛笔伐的理由有许多:比如加重了孩子的学业负担;比如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比如助长了在校教师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势头;比如反过来促成中高考试题的难度不断加码等等等等。

——校外辅导机构“好的方面”:对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值得褒扬的地方其实也不少:比如可以较快速并可较大幅度地提高学生在中高考中的得分率——在现行招考制度存在的前提下;比如弥补了校内较为单一应试教学造成的某些素养或者技能的缺失——比如艺术、音乐、体育等【涵盖:书法、美术、冬、夏令营的科创活动。尤其是音乐美术,因为一些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在技能方面远胜于中小学的音乐美术教师,所以深受家长的欢迎,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校外线下线上辅导机构——如新东方、外语学习平台——在许多方面甚至优于不少校内教学。英语流利说、潘多拉英语、每日英语听力、猿辅导、作业帮------很多。所以辅导和培训“市场”虽然垃圾不少,但实事求是地看,精华也不乏其中

一味喊打,并没有多少道理。

事实上,校外辅导机构已经成为我国优质教育资源匮乏的重要补充力量——当然这是就合法的、认真的、的确拥有优质师资的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而言的

校外辅导培训教育机构的存在损害了教育公平吗?

当然,对于家长而言,给自己的孩子报各种各样的校外辅导班,不管是应试辅导还是特长技能学习,的确会给家庭经济增加负担,对有些家庭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处于温饱线的家庭基本上不太可能负担这笔开支。对孩子来说,除了要完成校内本已不轻松的课业,还得在校外辅导培训机构经受额外“煎熬”。

试想一下:倘若公办教育的发展足够优质,足够均衡,基本能满足绝大多数孩子收到良好教育的话,你就是任由校外辅导机构发展,恐怕也成不了气候。所以,这个校外辅导的庞大市场的缔造者恰巧就是政府主导的公办教育自己。

所以,从根本上看,“逼迫”经济不富裕家庭的孩子走进校外辅导机构的责任不能算在这些辅导机构身上(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机构不再本文讨论之列)。

减轻家庭的教育培训经济支出负担,让更多的国人在教育里(尤其是公办学校)受益,得到更多的受教育权的获得感,从法律上看不应该是民营的校外辅导机构应尽的义务(宣称慈善教育者例外)和责任,反而是政府该干的事吧。

如果政府认为校外辅导机构也应承担部分教育公益服务,那从公平起见,政府就应对承担教育公益的校外辅导机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补贴,方可对其定价进行限定,甚至是严格限定。

如果优质教育资源充足,本就不可能产生那么多的校外辅导机构,尤其是文化课补习的机构。正是因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实际上的匮乏,再加上大一统的标准化的考试和招生制度,客观上催生了校外辅导机构的市场形成

很多人对校外辅导机构发出质问:“到底是做教育还是做生意?”这个问题也可以接过来质问我们现在相当多的中小学:“学校教育到底是在育人还是育分?”

官方背景的教辅机构未必只做教育不做生意。一不小心弄成“州官放火“与百姓点灯的关系”就不太好了。

防止走偏,防止把教育做成生意,办法是有的,那就是既要尊重规律,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又要履行调控和监管职责。而一棍子打死和放任自流都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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