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中,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工作中心点,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近日,阜城县公安局成功抓获2名利用银行卡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通道(俗称“跑分”)的犯罪嫌疑人,初步核实涉案资金达50万余元。

2月中旬,阜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梁某伙同申某在“跑分”平台,利用名下多个银行账号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活动,赚取高额佣金,其名下多张银行卡账号涉案交易流水达50万余元。

办案民警为不打草惊蛇,前往两人户籍地暗中进行摸排调查,密切关注两人活动信息,充分固定相关证据。2月1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申某,3月23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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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得知,梁某与申某为男女朋友关系,二人有巨额房债需要偿还。梁某在与朋友聊天时得知“跑分”可以赚钱,便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差事,于是辞掉了原来的工作,带其女友申某一起做“跑分”业务,期间二人曾上网搜索过“跑分”相关信息,得知银行卡“跑分”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抵挡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又怀着侥幸心理,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梁某、申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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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平台”大多披着“网络兼职”外衣,利用普通账户将大额资金分散化,蚂蚁搬家式分批分量地“搬运”,将跨境赌博等赌资、电信诈骗资金“洗白”。

什么是“帮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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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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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正在全面开展

史上最严“断卡”行动

请广大群众

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

不要为蝇头小利

触犯法律

自身承受严重后果

衡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