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眼中的“百吨王”可能只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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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蜀黍见过的是这样

或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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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王”

指的是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及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

车辆严重超载上路

不仅会破坏公路和桥梁等设施

影响公路正常使用年限

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给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南丹大队联合路政部门扎实开展治超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4月7日上午10时许,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G243线执勤时,发现一辆由车河方向驶来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体下沉,存在超载的可能,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并对其进行过磅称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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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称重检测,该车实载101.44吨,而车辆核定载质量为31.00吨,超载70.44吨,超载率达227.22%。

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谢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知其超载的危害。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谢某超载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的货物进行卸货转运。

交警提醒

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严禁超载超限运输

来源:河池交警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