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套房子可以说是大多数人奋斗大半辈子的目标,有了房子就意味了不再漂泊,不再居无定所,做事也有了底气,生活有了着落,可见房子的重要性。但如果房子突然被人拆了,这该作何感想?肯定是犹如晴天霹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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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家扫墓回来,房子被强拆了

最近,深圳龙华大浪杨先生兄弟回老家茂名扫墓房屋被拆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好好的房子为什么毫无征兆就被拆了呢?令人既愤怒又不解!

据杨先生说,他们兄弟是在1993年3月28日通深圳市中保集团有限公司买了当年深圳市龙华镇龙华村下横朗水库新村的第138、139号地皮,在缴清款项按规程报备后才建起了两栋两层高的房屋,相关证据也都有。所以他们的房子属于手续齐全,有据可查的合法建筑,这样给强拆了实在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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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违建未交涉就强拆,周围摄像头还一起坏了

相关资料显示,杨先生所处的地皮,近几年已被一家叫卓越的房地产开发商承接了,并已开始大面积拆迁,但杨先生的房子一直还没人来商谈拆迁赔偿事宜,用杨先生的话讲“我当然不相信我们深圳特区这里,在没有跟你商量的情况下就强抢强拆(房屋)。”

更蹊跷的是,当杨先生报警后,派出所说无法调取事发当时的监控摄像,周边那么多个摄像头竟不约而同的都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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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相关人员态度冷漠得可怕

杨先生兄弟又向街道办反映,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信访办董主任却说“你讲的这个事情没多大事”“没多大事,我找老蔡找那个拆房子的人给你赔钱行了吧,有多大的事”。 态度冷漠之极,这是作为信访官员说出的话吗?老百姓的房子不是大事吗?

而当记者就上述情况联系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土地储备中心陈主任,回答如出一辙的冷漠态度“谁拆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公安我又不是法官,我咋知道谁拆”“我们就意思是拆也拆了,中保公司认不认给不给(补偿款)的问题嘛,这个我们来协调”。

要知道这里可是深圳,目无法制,轻描淡写,与深圳这座致力打造文明的一线城市太不相称了。律师也认为,强拆房屋涉嫌毁坏私人财物,涉嫌触犯刑法,绝对不是那位主任所说的那样“小事一桩”。

公安立案调查,已有四人被刑拘

近日,公安部门已对“建筑物被拆事件”进行立案调查,4月8日,建安公司三名涉事人员李某平、周某斌、潘某波已主动投案。4月9日大浪建筑物被拆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通报,警方在接到当事人的报警之后,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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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嫌疑人,李某平男,49岁,周某彬男,25岁,潘某波男28岁,陈某男,23岁。四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案件也逐渐清晰起来,原来接手中保的卓越瑞弘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委托了建安置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建安公司”)对项目内已理清权属关系的附构筑物进行拆除。4月5日,杨氏兄弟到派出所报案,反映自己的建筑物被拆除,经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就是建安公司于4月5日凌晨所为。

处理:街道办官员被停职调查

同时,对大浪街道工作人员在接访群众时发表不当言论、应对媒体态度生硬、漠视群众财产安全的行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已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停职处理,区纪委监委正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并视情节对涉事干部作出相应处理。

结语

普通百姓为一套房子奋斗大半辈子,现在莫名其妙就被强拆了,心痛无以言表,求助于街道办,竟然被冷漠对待!有句话叫“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街道办有关人员完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能为百姓做什么事呢?对待百姓如此,对媒体记者仍敢大放厥词,大言不惭,是该由上级管管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