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是上等人”。重庆一家必胜客内,一名服务员不小心把果汁撒到了男客人身上,引发男客人及其母亲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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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谁都不容易。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是“人上人。”这句话并没有别的恶意,只是吐槽打工人的辛苦和不易。

近日,有一条视频在网络上疯狂流传,内容引起了社会网友的反感, 事发地在重庆的一家餐厅,两男一女去到里面消费,一个女服务员在给他们送餐的时候,不慎弄脏了一位顾客的衣服。 这个顾客当场就发飙了,声称自己的衣服价值数千元,某名牌内裤都打湿了,顾客依然不依不饶引发众怒。

顾客提出让女子赔偿数千元,并且自称他们是“人上人”,大概意思就是看不上别人一个服务员吧,他们这个说法彻底激怒了餐厅里面的其他市民。 其中有一人走出餐厅的时候,就被民众围着怒骂,市民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大概意思我们都懂,也就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现场还有市民呐喊,滚出重庆,我们重庆不留你们这些社会败类,你们来了就是践踏我们重庆的美好,严重影响了重庆的市容市貌! 最后当地派出所来到现场调解,必胜客赔偿顾客经济损失800元,并且将衣服拿去干洗,这个事件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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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不小心将果汁撒在顾客身上,本就是出于过失而非故意,主观恶性不大,并且刚来乍到没有经验,属于情有可原。但是毕竟还是给这位大妈造成了不便,属于轻微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规定,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等。大妈的名牌衣服上面沾染上了果汁,并没有导致其名牌衣服就此损坏,无法再穿了,干洗一下就好了。

况且大妈的衣服平时也会因为经常穿而沾染污渍,她同样需要进行清洗。因此店家提出给大妈的衣服进行干洗并且适当赔偿一定损失的方案,可谓是合情合理合法,没有欺负大妈。
可是大妈拒不接受,自称自己是“人上人”,并且说到“这一身牌子你们买得起吗?不要跟我东扯西扯这些没有用的,不给2800块钱赔偿这事情就不算完”。

“人上人”出自“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知道大妈口中的“人上人”典故出自哪个地方,含义到底是什么。反正周围的其他客人看不下去了进行调解。
大妈得理不饶人,语言越来越刺耳,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对调停的客人也进行辱骂。大妈一家子的言行举止引起众怒,众人纷纷喊到“上等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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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位大妈语气一直不好,人群中有气愤不过的群众推了她一把,现场的围观的群众还是都气愤难平,民警担心引发冲突,又将三人带回餐厅,待到很晚之后才离开现场。

遇见不平一声吼的围观市民好样的,伸张正义,保护了女服务员,维护了大美重庆的形象,人与人之间只有贫富之分,没有贵贱之别,感谢你们的挺身而出。你们好好给这一家人上了一课,让他们以后再嚣张的时候,想想这次的众怒,就会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