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

临川公安分局温泉派出所

联合临川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

查处一起使用电瓶电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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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温泉镇政府干部谢某在进村工作时,发现有一男子背着电瓶,在温泉景区翁坪村杨家坊组附近的田间水沟里,使用电瓶等工具捕鱼,谢某立即上前制止并用手机拍照取证,该男子随即携带电鱼工具快速离开了现场,谢某随后将该情况通报给温泉派出所。

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该男子当时电鱼的区域属于温泉镇中余村境内,随后通过信息比对,查实该男子系吕某,温泉景区翁坪村杨家坊组人。

4月9日,

民警联合执法大队人员

一道赶到吕某家中扣押了相关工具

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

吕某对其电鱼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并深表悔意,

目前,

吕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3月19日,临川区人民政府已公布重点水域的禁捕范围和时间。禁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0时至2031年3月19日24时。禁捕范围为:抚河、宜黄河、崇仁河、东乡河四条河流临川区域内(含高新区、东临新区)河段。同时,严格按法律法规全面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