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州的陈碧林说,

她的儿子去年11月份突发心梗死亡,

可遗体至今五个月了都不能火化,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遗体五个月仍未火化,亡妻要求先谈房产再谈火化?记者介入助调解

男子突发心梗死亡 遗体五个月仍未火化

李春来在家中排行老三,

是陈碧林最小的一个儿子。

去年的11月12日,

李春来在工作的船只上突发心梗死亡,

可是五个月时间过去了,

他的遗体还无法火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陈碧林说,她与儿媳晓芳,

和船主协商好了40万元的人道主义援助,

可就在要签协议的时候,

晓芳突然提出:

要分得丈夫生前住的老宅。

陈碧林:

人道主义援助我儿媳不签字,协商清楚说40万,儿媳拿20万,我拿20万,我负责火化和丧葬,但她说要我签房子协议后,她才来签。

在没谈好房产分配前,

儿媳晓芳拒绝在赔偿协议上签字,

陈碧林一来拿不出钱给儿子置办丧事,

二来又担心儿媳晓芳上门无理取闹,

所以,儿子的遗体至今还存放在殡仪馆。

妻子对亡夫生前行为不满

为了尽快让死者入土为安,

调解小组跟随陈碧林,

来到了她的儿媳晓芳的住处,

晓芳没有直接提房产的事情,

而是说起了她和丈夫的过往。

晓芳:

我女儿这十来年,都是我爸妈养大的,我老公也没拿一分半分,说难听点好像这个女儿是我爸妈的女儿一样的,而且我没钱给他,他还动手打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晓芳叙说着亡夫

李春来过往的种种不是,

李家人却提出反驳。

李家人尽力弥补李春来

过往对晓芳的亏欠,

但晓芳情绪依然难平,

长年都住在娘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调解员对话晓芳:

——你当时为什么不提出离婚呢?

——我有但他威胁我,还打电话来威胁我妈妈。

陈碧林的女儿 李红(化名):

我们的诉求就是把我弟弟遗体火化,我弟弟就在殡仪馆但她都没去过,我们给她地址,给她电话,她都没去。

晓芳似乎对死去的丈夫很不满,

但无论如何夫妻一场,

她当真如此狠心,

不让丈夫的遗体火化吗?

死者妻子要求先谈房产再谈火化

李春来已经去世,再过多提及过往,

无疑是对家属的再次伤害,

家属们愿意配合调解,

前提是李春来的遗体早日火化,

但晓芳坚持先谈房产分配问题。

晓芳:

我婆婆经常做反悔的事情,她说如果房子有拆迁的情况,房产就拿三份出来,我一份,我女儿一份,她一份,然后我说可以,后面她又不同意了。

儿媳的态度

让老人家无法接受。

为了让逝者尽快安息,

调解小组征得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

按照晓芳的意愿,

先沟通房产分配的问题。

大儿子小儿子各住一间 但未分配归属权

李家老宅是李春来的父亲和爷爷盖起的,

之后陈碧林将这处老宅一分为二,

一间24号给大儿子居住,

一间25号给小儿子居住。

在小儿子李春来死后,

陈碧林和儿媳晓芳曾对这处老宅,

叫律师拟定了一份分配协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分配协议的大致内容是:

老宅25号未被征收前,

由晓芳母女共同居住使用,

若遇拆迁,其安置权益由

陈碧林、晓芳以及晓芳的女儿,

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额。

晓芳:

后来婆婆说这份协议她不要了,就算有拆迁她也不要,全部都给我们母女俩,她怕这份遗产我们儿女以后有争议,所以25号老宅就都归我们母女俩了,然后又写了一份协议。

第二次的分配协议内容改为:

老宅25号归晓芳母女共同居住使用,

不得转让处理房屋。

为了消除陈碧林的顾虑,

调解员杨梨香建议分配协议上

只写晓芳女儿一人的姓名,

那么,陈碧林会同意这个分配方案吗?

调解即将成功时 一方突然反悔

就当调解小组认为,

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时,

晓芳娘家人突然介入,

并且叫停了调解。

那么这起纠纷最终该如何解决?

李春来的遗体又何时能火化呢?

我们将继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