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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

不仅给交通带来拥堵

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损坏市政基础设施

所以

停车不能随性而为

针对这种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治理违停

我们的意志很坚定!

看看本周哪些车辆“榜上有名”

01

车行道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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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牌:鄂Q E5H71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2日14时38分

· 违法地点:野小东门路段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F65P8

· 颜色:灰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6日11时20分

· 违法地点:发展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K5Z51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4时45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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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牌:粤E C6F21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4时46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M76K6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4时47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E39C2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5时17分

· 违法地点:杨叉坝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K7939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5时30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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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牌:鄂E A5M70

· 颜色:绿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6时08分

· 违法地点:丰业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FA956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08日08时43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DZ670

· 颜色:灰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08时44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J78X2

· 颜色:灰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12分

· 违法地点:丰业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W0J27

· 颜色:灰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59分

· 违法地点:丰业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渝A 8XD06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33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L1M62

· 颜色:灰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37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K0B67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39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7Z778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0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E0N05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0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0J753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0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L78A8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1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E N6U93

· 颜色:蓝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1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W76W7

· 颜色:灰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1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R8T62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2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A 801TU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2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E9R55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3分

· 违法地点:平安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浙G 1G1A8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48分

· 违法地点:丰业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K2X66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5时45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A T7M31

· 颜色:棕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9日09时25分

· 违法地点:丰业路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M8Y82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2日10时52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 车牌:鄂Q D91Q9

· 颜色:白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2日09时18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

02

人行道违停

· 车牌:鄂D A2M32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5时14分

· 违法地点:沪蓉大道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扣3分

· 车牌:鄂Q H76H9

· 颜色:蓝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5时18分

· 违法地点:杨叉坝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扣3分

03

其他禁停区域

· 车牌:鄂Q J8U32

· 颜色:黑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7日16时17分

· 违法地点:杨叉坝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扣3分

· 车牌:鄂Q KU311

· 颜色:红

· 违法时间:2021年4月8日14时57分

· 违法地点:杨叉坝

· 处罚决定:罚款100元,扣3分

车辆违停,到底违了什么法?该怎么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一)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

(三)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

(四)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五)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六)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

(七)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八)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九)违反规定超车、会车、掉头、倒车的;

(十)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

(十一)行经铁道路口,不按规定通行的;

(十二)违反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三)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十四)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

(十五)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者使用警示灯光的;

(十六)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十七)不使用教练车或者不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十八)学习驾驶机动车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上道路单独驾驶的;

(十九)拖拉机载人或者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临时作业人员的。

3、《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非指定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和规划红线内建设建(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它悬挂物;

(七)机动车擅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或停放;

(八)在城市道路上搅拌物料、焚烧废弃物;

(九)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法规、规章已有处罚措施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市政主管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拒不执行的,可并处50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造成路面损坏的,必须赔偿直接损失,并可处5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

整治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是优化市容的有效举措,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车。请广大市民朋友对联合整治工作予以支持、监督,发现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可拨打0718-4712355、0718-4718855进行举报!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遵法守法 从我做起

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让野三关的交通更加安全有序

| 来源:醉美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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