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的“落户新政”来了!

将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

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对于刚毕业的农村大学生来说

这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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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户政科、玉州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在玉林青年广场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活动。

“我老家在乡下,但我长期租住在城区,能否落户?”“我小孩大学毕业,能否把户口迁回原籍的农村?”……未等民警坐稳,一些市民就不断抛出了自己的问题。面对热情的市民,民警一一耐心解答。同时,民警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办理程序和流程。各派出所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玉林的“落户新政”将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对已毕业的广西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在玉林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可随迁。

●对玉林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的父母)随同迁入,不受就业、住房、缴纳社保、个人档案等条件限制,实现人才“零门槛”落户。

●广西区内各派出所之间的户口迁移可在迁入地派出所实行“一站式”办理。

采写| 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黎勇

责编 | 李家州

校对 |韩 冰

审核 | 邹 江

监制 | 袁长松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