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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将于2022年12月31日被淘汰。这段时间,购买国标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随着购买电动车数量的增多,超标电动车违法销售、新电动车未上牌等问题显现。

多部门严查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2019年4月1日前我市已对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开展了备案登记,允许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过渡期后,全部超标电动车将被淘汰。

交警介绍,超标电动车由于车速较快,危害非常大。许多使用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抢行、随意横穿、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突出,导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20年涉及电动车伤亡事故44起,有14人丧生,37人受重伤。按照规定,2019年4月1日后就不允许超标新电动车卖买,但部分商家为了自己利益无视相关规定,对前来购买顾客没有进行明确告知,继续出售超标电动车,导致市民购买的超标电动车,无法进行备案登记,但仍在社会上使用。

针对这些问题,交警、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队,加大对电动车销售店、路面查处管控,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车违法销售、违法上路的行为。

未悬挂号牌电动车不得上路

4月8日,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嵊义线李宅路段开展电动车“排雷”整治行动,现场查处37辆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当场依法给予罚款和教育。其中,有两辆属于电动自行车、一辆属于电动摩托车范畴的车辆,都没有办理上牌。交警当场告知驾驶人,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到市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说:“知道超标电动车是要淘汰的,于是就购买了一辆符合国标的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新车的时候,商家没有告诉我要上牌,我就不清楚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交警介绍,为稳步推进超标电动车淘汰工作,在日常执勤执法中,交警会认真核实电动车号牌登记、悬挂等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未悬挂号牌或者涉嫌悬挂非本车号牌的电动车,按照“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或“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留车辆,要求当事人提供发票、合格证或者车辆行驶证等合法来历凭证后,到交警部门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涉嫌悬挂伪造、变造或者非本车备案登记号牌车辆,将依法收缴号牌,并给予相应处罚。

交警大队将加大对电动车检查力度,发现超标电动车未办理过备案登记的,一律暂扣电动车,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提醒驾驶人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记者 蒋雯 通讯员 蒋宣国

编辑:陈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