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猝死怎么办?

江都的张桂安张师傅,今年75岁了,他在江都万达旅业报名了一个到黄山的旅行团,一共三天,前天是第二天,按道理昨天晚上应该跟团回江都,哪晓得好好的一个人,昨天回到江都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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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师傅的儿媳妇 稽女士:昨天9∶40发生的事故 等到急救医生去 10∶35 恐怕是死亡了 该旅游公司没有负到任何责任 到十二点多钟 家属才接到电话 家属自己打车过去 我们过去之后把人弄回来 现在要旅行社给我们一个说法

万达旅业位于江都区人民路,总公司是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事情出下来之后,家人说的,张师傅在这块报名旅游的情况,家人都不晓得。

张师傅的儿媳妇 稽女士:昨天我们是下午2∶30去的安徽 到那里是晚上8∶50 夜里到家是三点多钟(他去旅游花了多少钱报名的)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 家里人不知道

据了解,昨天上午,张师傅是在做完索道之后,大概九点多钟,跟团在黄山走,走了百把米,他就不舒服了,后来导游也栓得来给他做了急救措施,但是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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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师傅的侄子:他爬山蛮好嘛(老人身体怎么样啊)一切都好 就是血压有点高 我们不要说谎对啊

张师傅的侄子 李大良:这个事情既然出了 你要拿出你诚恳的态度 昨天你跟我说的话 你说要报总公司 那么好 我等你总公司 导游跟我说跟总公司联系过了 下午一点 我说不行 你要尽快给我解决问题 因为死者拉回来了 要尽快处理

旅行社负责人:她没有跟我说 必须要总公司的人到场 她说九点 我说不行 因为昨天没有说一定要派总公司的人过来谈 我们给客人买了旅行社意外保险 然后也有这个旅行社责任险 但是死者目前呢 死亡证明也出来了 已经发给保险公司了 在走流程

负责人讲,这次黄山旅游,每人的团费是495,我们旅行社赠送给每个客人最高赔偿十万的意外保险,老人是不明原因的猝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机关门诊部也开出了死亡证明。

旅行社负责人:我们这边呢 第一个要先联系保险公司 看怎么说 然后我们还有一个旅行社责任险 也在启动旅行社责任险这块(那有多少钱呢)旅行社责任险 也要根据死者的死亡情况 保险公司也要去调查 所以他们刚刚的要求 我就没有办法答复他们能赔到多少钱 因为这个保险公司也不是我说了算的  张师傅的儿媳妇 稽女士:始终把我们往保险公司推 爱理不理 什么处理方案也没有

旅行社负责人:我就想呢 就全权代表 因为这个店是我负责 我负责到底 所以刚刚我的解决方法 你们如果说不满意(不是随随便便你负责 事情出下来是大事情 你负得了责吗)

好好的一个人,出去旅游猝死了,家人的心情肯定激动哎,再看老板娘把责任往保险公司推,家人就更来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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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师傅的姑娘:保险公司走流程 跟你们旅行公司不搭嘎 那我们作为家属是不是很急 身体都发硬了 今天凌晨才把他接回来 昨天上午就去世了 九点多钟就去世了

张师傅的妹妹:你办事不负责 不认真 对人敷衍了事 报名 旅游跟你走 把钱把你 责任不担 活得好好的人跟你去的 死下来了 你责任不担啊

张师傅的儿子:警察说得很好嘛 你先拿一部分钱出来 后事处理掉 以后走保险 该怎么说怎么说

旅行社负责人:责任也不可推卸 因为客人是在我们这边报名的 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们也比较遗憾 但是呢我们该有的保险 该有的旅游局让我们提供的东西 我们都有 合同什么的

说到合同,张师傅的侄子李师傅对这个合同有很大的质疑,因为老人根本没签字。

张师傅的侄子 李大良:你现在的合同 按照规定 就是统一的电子版的 你刚才解释了 他们老年人老年机 填写不起来 你这个合同 应该每人一份合同 你怎么好写团体合同呢 那么你上面有他的签字吗

旅行社负责人:我们是一个团体 不是说死者自己跟我们联系报名 是统一有一个人牵头 合同有签的 因为他们当时一起报名是三十多个人 我们只跟报名的人签的 没有一个一个跑到他们家去签合同(就签了一份合同啊)对 签了一份合同(他们签字了是吧)对对对

我们在合同上看到,只有带头的一个人签了字,其它都是电子版的,这也让张师傅的家人产生质疑,你旅行社怕担责任,是不是后来补的合同。

张师傅的儿子:谈来谈去她是不想掏钱

旅行社负责人:不是不想掏钱 我们一个小门店 去年一直在亏损 也没有钱来赔 就算我现在给钱给你 我也要去借啊 我也没有钱啊 对不对

张师傅的儿子:那个是你老公 你老公在那里不说话 两个人一个行动都没有 一个玩嘴 一个不吱声 你们什么时候去借钱的啊 哪个去借钱啦

张师傅的姑娘:你这样的话 肯定人家都不敢来了 你这个店还开了干嘛呢 最起码你的素质都没有 做什么事要体现你的素质 素养 才能把你的生意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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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事情,我们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晶:老人和旅行社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 但是老人已经向旅行社支付了旅行的费用 旅行社也为老人提供了旅游服务 双方的旅游合同关系其实已经形成了 发生这样一个意外呢 相信双方都是不愿意看到的 具体责任该由谁承担 如何划分 需要双方在合同旅行过程当中 是否存在过错 或者有没有尽到各自的义务来确定 旅行社在这样一个合同关系当中 应当尽到一个合理提示义务 比如行程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 同时老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 要有个合理的预判 身体素质是否能够承担这样高强度的登山活动 所以在这里 我们希望老人的家属 尽快搜集证据 走司法途径 合理维权 旅行社呢 应当积极的协助家属 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做好善后工作

昨天下午,无锡总公司的人来到了江都万达旅业旅行社,最终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由无锡中国国际旅行社江都营业部,先向甲方去世家属垫付费用四万元,甲方只能以诉讼的方式向乙方主张权利,日后甲方收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甲方再退还四万元给乙方旅行社,我们也希望双方能够妥善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旅行社也把责任担起来。最后我们再提醒下子想要外出旅行的老人,出去玩最好有家人陪同,身体不适的时候尽量不要出门,剧烈的爬山活动还是要量力而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