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年轻女孩子控制起来卖淫,再以卖淫所得组织她们购买毒品。组织者罪行累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最终,他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小线索让毒巢浮出水面

案件的起因还得从2011年8月11日说起。这天,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一名男子的报案,他请求民警解救他的女友。询问中民警了解到,该名男子的女友和几名坐台小姐被一个叫李鸿的男子统一控制。李鸿每天强迫她们到各个歌舞厅去坐台,卖淫所得还要在李鸿那里购买毒品统一吸食。男子说,8月8日,他的女友因身体不舒服,坐台时未使客人满意,有人就打电话将情况告诉李鸿。女友回来后就遭到他的毒打,还被他用铁链锁了起来。无奈之下,女友发出了求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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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端掉它!”雁江区公安分局领导当即下令,并亲自制定了抓捕方案。为确保缉捕行动万无一失,禁毒大队率先派民警秘密潜伏到李鸿住地周围进行监控。夜里12时,数十位民警悄然赶到李鸿住地,卡住各个通道。这时,一名女孩儿坐台归来,当敲开李鸿的房门后,民警一拥而入,当场将其抓获,并搜出毒品15.8克,以及吸毒工具若干。随后,民警继续守候至8月12日凌晨,先后抓获了坐台归来的5名吸毒女子。至此,一个秘密吸贩毒窝点就这样被神速端掉。

时年31岁的李鸿,其污浊的人生令人咋舌。1998年9月,不满15岁的他,因抢劫、盗窃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其年幼被改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李鸿又因惹是生非、打架斗殴等多次入狱。

后来,李鸿染上了毒瘾。为了获取毒资,他勾引联络一些女孩子,控制她们卖淫为他挣钱。那时,只要一个电话,李鸿就把这些女孩子送去歌舞厅或夜总会。过了一段时间,他嫌这种方法赚钱比较麻烦,就和老婆租了两套住房,一套供他和老婆居住,另一套供这些女孩子居住,并雇人给她们做饭,每天供给她们毒品。

审理查明,被李鸿容留吸毒的女孩子多达13人。李鸿规定,每个女孩子在外面坐台的收入,必须全部交由他保管,并且他还要从中收取10%的管理费。此外,这些女孩子每天必须交200元给李鸿为自己购买毒品,如果这天坐台没有收入,就要欠账购买毒品,挣了钱再进行抵扣。李鸿还规定,每个女孩子不准随身携带吸毒工具,不准携带毒品,更不准在外购买毒品吸食,一经发现,即遭到毒打,甚至用铁链锁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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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何控制她们的钱,李鸿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掌握她们的身世、家庭住址,一旦发现谁截留现金不交,他就以杀其全家进行威胁。有的女孩子坐台不理想,收入低,不得不给李鸿打欠条;有的因欠债太多,就只好设法逃跑。据李鸿交代,先后有7名女孩子共欠下他8万余元的毒品费选择逃跑,有的被他“找”回,回来后自然会遭到毒打。最为恶毒的是,为了保证“坐台女”的数量,对于一些逃跑的女孩子,李鸿除了到处寻找之外,还将魔爪伸向了在校女学生,并以交朋友为由,把她们引入毒窝。

二、魔爪控制下的可悲遭遇

李鸿手下的这些女孩子,几乎无一例外都遭受过他的毒打。她们每个人都有一段血泪史。

珠珠,1995年出生,被李鸿控制时还不满13岁。“我是去年染上毒瘾的。”珠珠说,她爸爸死了,妈妈带着她和妹妹在资阳城里做猪杂小生意。那时妈妈太忙,没空管她。有时候珠珠放了学,并不及时回家帮妈妈干活,而是到处闲逛。一天,她刚走出校门不远,有个小伙子就叫她去唱歌,连拉带劝中,珠珠就去了。 唱歌的时候,那人抱住她,还给她烟抽。后来,珠珠就学会了抽烟,最后才晓得自己染上了毒瘾。“这个毒害我的人就是李鸿。我离不开毒品,又没钱买毒品,更不知道去哪里买毒品。李鸿说他保证供我毒品,并且管吃管住,我没办法,就去了。”珠珠说,李鸿每天都会给她吸几包,只要一天不吸,她就难受得要死。有几次,她卖淫的钱没有交完,李鸿知道了,就毒打她,还威胁要把她的妹妹也抓来卖淫。

秋秋,22岁,是李鸿容留的年龄最大的吸毒女。秋秋最先是在成都打工,后来认识了一个姓刘的瘾君子,不久便染上了毒瘾。后来,秋秋在带男友回资阳看望父母时,因吸毒被警方抓获。强制隔离戒毒后,她停了一年多没再吸。因为找不到事情做,秋秋选择进歌舞厅、夜总会坐台,并且复习。就是在这里,她遇到了李鸿。李鸿说从他那里购买毒品方便,吸食也很安全,秋秋就跟随了李鸿。后来,知道了李鸿的“厉害”,秋秋一直想逃跑,却始终没有勇气,只好听由李鸿摆布。

而当问到这些女孩子为什么要受李鸿摆布、为什么不逃跑、不报案时,她们几乎众口一词地说:“害怕遭李鸿毒打,更害怕被拴铁链。”此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李鸿每天都供给她们毒品,只要有毒品,她们就什么都不想了。这些女孩子完完全全靠毒品维生。

至于那些逃跑了的女孩子,大多因为她们欠下的“毒债”越来越多,受到摧残越来越深,实在受不了,便设法逃走了。但这些已经逃走的女孩子,却没有一个敢回家,因为怕被李鸿抓回去,只好远走他乡。直到李鸿落网以后,仍有一些女孩子未与家人联系。

三、苟延残喘最终走向灭亡

进了铁窗的李鸿,自知罪孽深重,性命难保,于是便千方百计地企图保命。他先是左一个“检举”,右一个“检举”,妄图以“检举”其他犯罪嫌疑人达到“戴罪立功”的目的。但经公安机关查证,其检举线索已是民警掌握并正在实施缉捕的案件,李鸿企图以“检举”而保命的愿望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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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灭亡的李鸿,最后竟狡辩说,他所容留的吸毒女,本就是在社会上吸毒成瘾、中毒很深的人。他收容她们,给她们少量吸食毒品,是为了使她们慢慢摆脱毒品,最后戒掉毒瘾。照其所说,他容留少女卖淫吸毒,不仅无罪,似乎还立了功。如此荒唐的逻辑,真是罪恶至极!

无论是抓“检举”稻草也好,还是狡辩也罢,罪恶就是罪恶。法院审理认定,李鸿容留妇女卖淫、强迫妇女吸毒、大量贩卖毒品,罪行特别严重。其“检举”行为均是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构成立功;其容留、强迫妇女吸毒应视为帮助她们戒掉毒瘾的狡辩不予采信。根据有关刑法规定,法院判处李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李鸿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罪恶的一生由此画上了句号。

小编点评

为维持购买、吸食毒品的经费开销,女性吸毒者容易选择坐台、出台、陪“嗨”、陪“溜”等,男性则倾向选择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来筹措毒资。毒魔李鸿便是因染上毒瘾后,为筹措毒资,开始组织、强迫卖淫活动。受摧残的女孩子,既受控于李鸿的残暴,又沉迷于毒品的“瘾”,无法自拔。

近些年出现的“冰”妹、“嗨”妹,正是“黄、毒”在娱乐场所的温床上滋生的畸形产物。“黄、毒”这两个社会恶性肿瘤相互交织的危害程度更严重。可见,面对新形势下的毒品问题,不能仅靠禁毒部门的单打独斗,还需要借助整个社会力量的综合治理。

【本文节选自《中国禁毒大案要案经典案例》,作者中国禁毒报编辑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