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多次用涂改会议记录的方式虚报费用,违反了党的纪律……”近日,丹棱县张场镇某村文书王某面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反省到。

王某违纪问题的发现源于丹棱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该镇村(社区)的延伸巡察。

“这份报账凭证后面的会议记录咋和刚才的内容一样呢?”

两份内容相同、会议时间不同的记录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于是,巡察组“顺藤摸瓜”把该村近四年的报销凭证进行比对分析。发现2016年至2019年,该村复制涂改会议记录报销支出达40余次,而经办人都是村文书王某,巡察组决定找王某谈话。

巡察组:“村里的账都是你在管理是吧?”

王某:“是的,我负责村里的三资’费用报销。”

巡察组:“那这份报销凭证里的会议记录怎么和另外一份的是一样的呢?”

看到报销凭证,王某有些许迟疑:“每个月村里的支出都有好几十笔,这两份可能是我附错了的。”

“那你解释下这几份报销凭证中,为何会议记录还是一样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当即拿出另外几份报销凭证,递给王某。

王某开始冒汗,发现纸包不住火,解释道:“近两年村上工作越来越多,村里开支也随之增加,有的没及时报销,到后来就越堆越多,去找当时参会的人一一签字又麻烦,不得已才采用的这种方式。”

“那发现这个问题后,为什么不及时整改,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巡察组工作人员追问到。

“当时,我也想改,但心存侥幸,就一直拖着没改。”王某愧疚的低下头。

原来,该村2016年至2019年村级事务增多,村上临时就餐次数增加,没有安排专人记录和管理,月底汇总时需要找参会人员签字,村支书王某某便和村主任李某某商量,采取复制会议记录,涂改会议记录时间的方式虚报支出,由村文书王某负责实施。

巡察组掌握情况后,立即形成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经查,2016年至2020年期间,王某作为经办人,王某某和李某某作为审核把关人,先后42次虚报就餐费用,金额达1.5万元。三人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丹棱县纪委监委督促张场镇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该镇对2016年以来的村(社区)“三资”报账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整改问题92个,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同时利用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三资”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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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