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受理

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鲁1302破1号

本院根据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3月26日裁定受理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清算组担任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5月19日前,向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秀水湾小区西部商业楼510室;邮政编码:276000 ;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0539-8600366,1866963766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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