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费县部分电子监控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费县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费县对部分电子监控设备及道路卡口进行升级改造,将对通过路口、路段的违法车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此批设备从2021年4月8日起正式启用,现将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1、 费县建设西路交通局家属院人行横道处

2、 费县建设西路家家悦超市人行横道处

3、 费县建设西路供销社家属院(金鹰家电西50米处)人行横道处

4、 费县建设西路公路管理局家属院人行横道处

5、 费县和平路中国工商银行人行横道处

6、 费县和平路蓝色港湾人行横道处

7、 费县和平路公安局人行横道处

8、 费县自由西路应急管理局(原老检察院家属院)人行横道处

9、 费县建设东路温和家园小区人行横道处

10、 费县建设西路与人和路路口人行横道处

11、 费县建设东路第二医院人行横道处

12、 费县和平路与政通路路口人行横道处

13、 费县和平路烟草公司人行横道处

14、 费县自由西路清华园小区人行横道处

15、 费县自由西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行横道处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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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费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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