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仪征市真州镇大庆路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经营的咸猪大骨、咸鸡、咸鸭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真州镇大庆路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经营的咸猪大骨、咸鸡、咸鸭腿进行抽检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均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1〕19号),当事人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是由于该店存在进货查验不严等情况,现该店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来源|仪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