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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

受理群众线索举报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部署要求,佳木斯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一、举报对象及范围

(一)举报对象

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公安民警。

(二)举报范围

1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3.违规参股借贷的;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政拘留不执行的;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

6.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4-8298173

邮政信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88号(佳木斯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402室)

三、有关要求

反映佳木斯市公安民警问题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来电、来信截止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举报问题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佳木斯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ND-

信息来源:教育整顿办

编辑:孙佳

审核:于军

发布:佳木斯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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