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柳卓楠

审签 | 陈婉允

实习生 | 莫等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