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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涛涉嫌受贿罪一案获有罪判决

日前,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涛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刘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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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晶娜受贿一案提起公诉,并收到有罪判决。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霍尔果斯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26日以徐晶娜涉嫌受贿罪向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采纳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判处徐晶娜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徐晶娜服判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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